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作者: 时间:2019-02-28 点击数: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职责

一、组织制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包括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国防军事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其他教育)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研究和改进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励评比和奖学金评审、违纪学生的处理等)。

三、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审批困难补助及学生缓交学费事宜。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助学贷款、保险等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的具体服务工作。

五、研究和改进学生成长成才服务措施,提高学生成长成才服务效能,拓展学生成长成才助学服务领域。

六、指导、协调并且考核各系的学生工作。

七、制订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安排学生工作例会及全院性的学生工作会议。

九、负责沟通、协调本部门的校内外工作关系。

十、起草迎新生工作方案、毕业生工作方案,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部门综合性报告、年终工作总结等。

十一、负责本部门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及经费支出和报销的审批。

十二、负责本部门队伍建设,聘用本部门非中层岗位工作人员。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欠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及费用催缴工作。学费协助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会同学院团委指导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网站建设及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育管理科(军事理论教研室)

1、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2、协助部门领导实施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工程,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管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的建设;

3、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全校学生工作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4、组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校内外宣传,编辑印发《学生工作简报》;

5、协助做好学生军训、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毕业教育的总体安排;

6、负责组织全院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及事迹宣传工作;

7、受理学生处分工作、受处分学生申诉工作;

8、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班主任辅导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9、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日常事务工作的安排、督办及协调,负责部门公章管理和用印,开具各类证明;

10、负责本部门及相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大事记和收发文及文件档案管理;

11、做好学生信息的统计工作,编制在校学生花名册;

12、负责学生证的办理及补办学生证等事宜;

13、负责学生保险的办理和赔付相关工作;

14、负责教研室建设、军事理论课程建设,组织军事理论课程教学。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

1、负责大学生心理辅导中心规章制度建设;

2、负责三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负责辅导员、学生心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和活动开展;

3、负责全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的编写;

4、负责通过讲座、展板、团体活动等方式对全院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与宣传,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5、负责各种心理测试、调研,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学生的基本心理状况;负责大学生心理档案软件系统的使用管理。

6、负责对新生进行入学心理适应教育,对毕业生进行求职择业心理辅导;

7、负责对来访的学生进行日常心理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具体问题,提高学生学习、生活质量,进行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8、负责指导学院心理社团工作;

9、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科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工作以及计划制定、工作总结及报告;

2、负责中心各类信息的报送及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负责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信息核实、建档和统计工作;

4、负责国家助学奖学金、学院奖助学金评选的组织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奖助学金发放工作;负责临时特殊困难补助申请的审核、受理及发放等相关工作;

5、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发放、毕业生还款手续的办理、贷款学生信息报送、贷款学生的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6、负责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的审核、酬金发放、勤工助学学生信息库更新及管理;

7、协助做好贫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8、负责学院大学生服务队的制度建设、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

9、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的更新、维护及管理,受理关于资助政策的咨询;

10、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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