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简称“高基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共计44张,其中学校基本综表4张(高基111-112续表2),学生情况表14张(高基311-371表),教职工情况表9张(高基411-461表),基本办学条件表3张(高基511、521、522表),其他类表2张(高基931、932表),招生录取类表4张(高基941-944表),附加表8张。
二、时间节点
1.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期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2.统计时点: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3.统计时期:指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如毕业生数、休学、复学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三、工作要求
1.高基报表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做到统计人员、统计安排、统计时间“三落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2.各部门对照责任分解,填写相关数据;报表内容要完整、清楚,符合表内、表间关系要求,计量单位正确统一;若本次上报数据与上学年初上报数据有变化,须附具体说明。
3.各部门填表人员请加入校内数据采集工作群(钉钉)。
4.各部门请于9月25日18:00前提交相关报表、数据、说明(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终稿须填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秦海啸
电 话:010-61596207
附件1.2019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任务分解
附件2.高等教育调查表(讲解)
附加3.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数据变化说明
附加4.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