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工作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9-02-28 点击数:

招生就业处成立

20017月学院机构调整,成立招生就业办公室,20037月更名为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07年设招生科、就业科、就业指导教研室,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就业等事宜,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包含:统筹学院的招生和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推进学院招生和就业制度的改革和创新,进行社会人才需求调研,专业设置论证,拓展产学合作教育途径,开辟就业市场,畅通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构建就业网络。


招生工作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招生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核定的普通本专科招生规模以及学院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并落实;积极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组织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新生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汇总上报年度招生情况。


就业工作主要职能

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的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学院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制定大学生就业工作细则,提出工作目标并制定工作计划;构建学院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体系,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各系就业工作;开发就业市场,发展就业基地,联系用人单位,拓宽就业渠道,推荐毕业生;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向毕业生发布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组织实施对就业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职业素质测评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进行就业观念、求职技巧及就业法律知识指导;开展就业政策宣讲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实施各项调研和调查工作,开展就业工作的理论研究,为学院专业学科建设提供反馈意见;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办理毕业生的离校、派遣和改派手续;分析、总结年度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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