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对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为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服从教学工作安排,系统讲授 1 门以上(含 1 门)本科课程,评选学年内满足学校对教学工作量的基本要求。行政兼课人员和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在评选之列。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积极投身教学工作,融入课程思政理念方法,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良好。
(四)评选学年内,有教学建设成果、获奖或荣誉称号等(以经过审批的任务书或批文为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一)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工作小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按不超过本单位本年度任课教师总数 15%的比例确定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专任教师基数及优秀指标数见附件 1)。
(三)推荐名单须在本单位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