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考核工作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3-07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考核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务处〔2021〕 19 号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严格考试组织,狠抓考风考纪,推进考试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修订考试大纲。各教研室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所属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强化课程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同步修订考试大纲,确保教学大纲与考试大纲的契合度,经审核通过的考试大纲向全体修读学生公开。

二、推进题库建设。加大实施教考分离的力度,实现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推进试题(试卷)库建设与使用,在公共课程中试点推进题库考试方式。

三、推进教考分离。按相同教学大纲开设的同一课程,即使选用的教材有所差异,课程所属教研室应组织教师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具备条件的应采用流水作业方式批改。可遴选部分课程引入校外第三方命题。

四、规范命题组织。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要求,一般试卷应控制在五种题型以上,以考核学生的多方面知识及能力。考核内容要涵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每套题中基础型题目、提高型题目、较高难度题目的比例约为721。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不得含有其他试题的答案线索,各套试卷之间的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五、加强考风建设。建立考试违纪警示机制,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诚信应考,严肃考风考纪,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舞弊现象,形成公平、公正、规范的考试氛围。

六、严肃考场纪律。监考安排一经确定,监考教师不能擅自请他人代替监考。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和考场规范。考场启用监控录像,巡考人员重点检查考试纪律和纠正处理不负责任的监考行为,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教学事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统一阅卷标准。阅卷教师要坚持“严肃、认真、公正、准确”的原则,严格按评分标准评阅试卷,大题中的各道小题用负分表示扣分,每道大题用正分表示其各个小题的总得分。杜绝错判、漏判,卷面上凡修改处,必须有教师签名确认。

八、严格成绩管理。阅卷教师要认真做好核分和复查工作,确保成绩准确无误,并在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成绩登统。若发现成绩录入错误,在任课教师提交成绩2个工作日内,可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由教学秘书协同任课教师进行修改;超过2个工作日的,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防灾科技学院课程成绩修改审批表》,并携带试卷或评定成绩的其他考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教务处办理,其他人员不予受理。

学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在下一学期补考前填写《防灾科技学院成绩复查表》进行成绩复查。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应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查并回复。

九、严控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的给出应有充分的依据,一般由考勤、作业、期中考核、课堂测验、复习及测验等部分组成。以讲授为主的课程,平时成绩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30%;以实践(实验)为主的课程,一般不超过总成绩的50%;有特殊要求,确需调整平时成绩比例的,教学单位核准后,交教务处审核备案。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课程平时成绩评定工作,对平时成绩的合理性、材料归档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十、限定卷面成绩。期末考试卷面成绩应按百分制记载,低于50分的不计算平时成绩,总成绩按期末卷面成绩如实记载;达到50分及以上的,总成绩按平时成绩与期末卷面成绩分别加权系数之后的合计记载。

十一、加强试卷分析。试卷分析报告是总结教学、命题、阅卷等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对过程考核成绩与期末考试卷面成绩进行全面自查和分析,要了解和反馈学生学习状况,尽可能做到分析详尽,切中要害,促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

十二、强化档案管理。试卷档案(含其他考核形式的档案)原则上由课程所属单位负责保管。各单位应依据专业、年级、课程、班级等试卷核心数据信息进行分类存档管理。

2021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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