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2-25 点击数:


防灾科技学院处室文件

防科评〔20192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听课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听课活动是各级各类人员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教学运行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听课制度》(防科发教〔201871号)文件要求,启动本学期听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形式

听课活动的形式倡导灵活多样,例如随堂听课、全员听课、领导干部集中听课等。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听课活动,重在注重实效,不要流于形式。

二、范围

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给本科生开设的全部课程,以公共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双语课程、实验课程、新进教师开设的课程、首次开设的课程、学生评教排名后10%的课程为听课重点。

三、要求

(一)听课数量

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学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务处、评建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人不少于8学时,学生处、团委、招就处、高教所等部门领导不少于4学时,二级教学单位负责人不少于8学时,教研室负责人不少于6学时,教师同行听课不少于4学时。

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与所带的每个班级同堂听课一次,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对所联系班级的每门课程听课一次。

(二)听课重点

1.教学情况:关注教师教学基本功(教学语言、教态等)、教学态度(备课、讲授是否认真等)、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鼓励学生思考和讨论等)、教学内容(重点是否突出、思路是否清晰等)、教学效果(课堂气氛是否活跃、师生互动是否良好等)、课堂管理(课堂秩序管理是否严格)等。

2.学习情况:关注学生听课是否认真,参与教学过程是否积极,课堂提问和发言质量高低,有无自主学习等,同时记录学生课堂纪律、精神面貌和学习状况,如有无迟到、早退、缺课等现象。

3.其他方面:主要包括教室卫生、教学基本设施以及影响教学的其他情况。

四、评价

1.当次听课完成后,请在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手册中的“督导检查记录”背面按照日期(年月日/周次/节次)、内容(听课)、听课人(签名)填写清楚,做为后期检查听课工作的依据。

2.登录教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评建办业务系统——教学评估系统——听课任务(分为自行选择听课、已被分配听课。如果没有已被分配听课任务,就自行选择听课任务。完成听课学时,并进行评价)

3.听课完成后,及时登录听评课平台进行分项分数评价,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其他方面发现的问题、建议、意见请在评语及 “是否存在问题”项客观的进行评价。以此作为各教学单位学期末撰写听课情况分析报告,对各类人员听课数量、内容、方式等进行总结,梳理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的依据。

五、组织安排

1校级督导组负责总结全校听课情况,并对校领导、教务处、学校其他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各院(部)反映的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对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并跟踪处理。

指定的听课人员范围,要求至少两位以上校级督导同时听课。建议校级督导按照专业分组听课及跨专业分组听课。

2.各院(部)二级督导组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听课细则,制定听课安排,及时收集汇总听课信息,分析听课结果并撰写工作总结,及时向相关领导及任课教师反馈信息。能够直接反馈的信息由院(部)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并跟踪处理,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问题,报评建办统筹解决。

3对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将组织督导专家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查找问题、改进教学。对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及时总结其经验,在本教学单位乃至全校范围内推广。

联系人:王娜;地址:明德楼515室;

联系电话:010-61596207;电子信箱: pjb@cidp.edu.cn

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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