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2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开学以来,我校教学秩序基本稳定,教学工作运行良好。但在教学秩序巡视中仍发现个别教师和部分学生未能认真遵守教学管理规定,出现迟到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现对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学生的要求

1.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玩手机,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尊重教师教学,服从教师管理。

3.在课堂上不能随便讲话、说笑、睡觉;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教室。

4.学生在课堂上应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不在教室内吃早点零食。

二、对教师的要求

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严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3.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应提前到位,做好上课准备,准时上课,不应在上课铃响后还在准备教具或调试多媒体设备等。

4.严格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安排相关教学活动,不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不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5.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期末考试资格审查和课程结构成绩中。

三、对教学单位的要求

1.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并落实到位。

2.要加强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加强对高年级学生的课堂教学管理,使教学工作与学生考研、就业等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

3.要及时掌握本单位课堂教学情况。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本单位教学督导组对课堂教学进行检查。

4.学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对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教师和学生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对于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其他

1.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巡查工作,集中派出人员在各教学楼进行巡查,并做好巡视记录。

2.学校、学院二级督导组做好听课安排,督导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督导,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3.教学信息员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教学情况。

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教学秩序巡视人员、教学信息员及时将检查结果或发现的问题报教学监控科(联系人:秦海啸,电话:010-61596207)。

 

 

 

教学评估与建设办公室

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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